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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008     部门:莱州市医疗保障局     提问者:赵国栋     提问时间:2024-04-12 17:49:48
莱州市人民医院违规体检
你好:2023年莱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过程中,作为提检医疗机构莱州市人民医院,根据莱州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在具体体检过程中,未按照以上条例规定执行,首先,体检当日并未在其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而是去了2021年底已经不具备医疗诊断的有名无实的莱州市市立医院进行的体检,由于该医院没有任何科室的存在及没有任何医务人员,在外科检查项目中的皮肤、头颅、浅表淋巴结、脊柱四肢关节、甲状腺均未进行医学检查,根据以上规定,应当回避在全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才能够出具最终体检结论,显然,该医疗机构违反通用标准及操作规程,且当日所有体检表均被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未按照规定主检医师未做出体检结论是否合格情况下直接拿走后,被莱州市卫健局评定出最终体检结论后再拿回医疗机构进行加盖了医疗公章,再次,违反通用标准及操作规程,本人有大量证据证明一切,望有关记者随时与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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