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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091     部门:芝罘区住房建设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4-05-23 20:44:44
万和物业以不磊落手段,企图达到涨价目的,这不是积累民怨吗?!
我是幸福东路69号万泰花苑的业主,我们社区是德泰社区,归属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万和物业公司在没有得到物价局批准以及所有业主知情与同意的情况下,张贴出公告物业费从以前每平方7毛钱涨到每平方1元3毛钱的通知。甚至把业主每年的车位费同涨价的物业费捆绑在一起,如果不同意按照新的物业费交钱就不收业主每年的租车车位费,意味着业主的车进不了小区。
万和物业更甚至通过收取业主水费的档口,误导业主让业主签署物业费同意上涨认可表。业主是去缴纳水费的,物业就拿出单据故意引导业主签字按手印,许多业主想当然以为是水费签字单,没有看内容签字了。还有一大半业主是万泰花苑原先6村的村民,他们物业费不用上涨,还按照7毛钱收。万和物业在小区搞两套收费标准,拆迁户物业费不涨价,却让这些拆迁户在物业费涨价同意认可表上签字。这种对商品房业主欺瞒且未招开业主会就企图上涨物业费并以拆迁户的签字作为统计数据以此来欺瞒物价局,这种行为既不能体现业主的真实意愿更是积累民怨引发矛盾与冲突的导火索!
我们在本小区入住很多年了,小区环境一如旧貌,从未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维护保养,比如楼道内墙壁陈旧从未整修粉刷,而且还把小区广场好大一片树林砍伐了。用围墙围起来在里面种地,一刮风周边楼的业主都不敢开窗,今年4月底省环境督察组下来检查,发现我们小区存在问题,物业就用遮盖网把种地的地方遮盖,等督察组一走,又恢复播种状态,这不是欺骗上级糊弄我们业主吗?!
综上,在未见增加投入也未见提供新的服务项目的情况下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涨物业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更有违民意。我们入住以来电梯间、楼道内公共场所等我们不了解的广告收入以及其他不得而知的收入未见公示也不知道用在什么地方。强烈呼吁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协调处理。让百姓安居乐业,让文明烟台更加和谐美好!

【芝罘区住房建设局】答复:2024-05-31 10:57:29

您好,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根据2022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芝罘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烟芝政办发〔2022〕6号内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物业收费项目不公示、公共收益资金不公示、收费公示的内容和方式不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重复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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