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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160137     部门:城管局     提问者:孙德杨     提问时间:2024-06-12 08:06:23
关于综合治理违法建筑的建议
关于综合治理违法建筑的建议
事后拆除违建不但造成违建者巨额的财产损失,也产生海量的建筑垃圾,更产生大量的社会矛盾,有百害而无一利,建议有关部门把治理违建的工作重点转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上来:一是加大治理违建的宣传力度,不搞一阵风和运动式执法,破除违建者的侥幸心理,形成持久的、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筹建者的知法、守法意识;二是加大主管部门的日常巡视力度,及时发现违建苗头,防患于未然;三是实行有奖举报,提高发现违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加大对违建的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处罚一起,不搞因人而异、下不为例,最终形成一不想、二不能、三不敢违法建筑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和效能。

【城管局】答复:2024-06-24 16:51:02

孙德杨先生: 您在“民意通”上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违法建筑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我局经研究现向您回复如下。您提及的新增违建防控问题,前期我局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基层数据应用平台(违建监管),全面实行区市、镇街、社区三级巡查网格化管控机制,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层层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全面强化源头防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将违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一把尺子量到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同时依托各类媒体加大对开展违建政策法规、治理工作、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力度。您提及的有奖举报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商请有关部门出台切实有效的实施办法,再次感谢您对违法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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