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139     部门: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4-06-14 15:35:31
芝罘区,奇山办事处东,道北一排门面房,违章建筑,需拆除
奇山办事处东,道北,南迎详路34一37号楼,后一排门面房属于违章建筑,居民希望拆除,因给住宅居民造成很大生活影响,这排违房是一楼居民擅自损坏公共设施,打开围墙建的门面房,给国家造成损失,给居民带来影响,这是一起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执法包庇,维护,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处理,解决违章建筑,法律何在,希望按法律,法规,拆除违建,做到公平,抵制违法建设,人人有责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2024-06-21 15:56:25

您好,奇山办事处回复:经调查,芝罘区南迎祥路34号楼-37号楼建设于数十年前,该楼一楼有小棚,但是由于建设年代久远,档案馆无法查找到该处的原始图纸。此类历史遗留无证房屋在烟台市老旧社区内存在比较普遍,不能简单的按照违法建设直接实施拆除。且该楼属于老旧楼房,几十年间房屋交易频繁,多数房屋几经易手,难以查找上述房屋的行为人。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结合南迎祥路34号楼-37号建筑物实际情况,我办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格管控该区域的新增违法建设,对于上述的历史遗留无证房屋及阳台外探类的违法建设,将根据市区两级的政策,在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消减存量。谢谢参与。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