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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139     部门: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4-06-14 15:35:31
芝罘区,奇山办事处东,道北一排门面房,违章建筑,需拆除
奇山办事处东,道北,南迎详路34一37号楼,后一排门面房属于违章建筑,居民希望拆除,因给住宅居民造成很大生活影响,这排违房是一楼居民擅自损坏公共设施,打开围墙建的门面房,给国家造成损失,给居民带来影响,这是一起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执法包庇,维护,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处理,解决违章建筑,法律何在,希望按法律,法规,拆除违建,做到公平,抵制违法建设,人人有责

【芝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2024-06-21 15:56:25

您好,奇山办事处回复:经调查,芝罘区南迎祥路34号楼-37号楼建设于数十年前,该楼一楼有小棚,但是由于建设年代久远,档案馆无法查找到该处的原始图纸。此类历史遗留无证房屋在烟台市老旧社区内存在比较普遍,不能简单的按照违法建设直接实施拆除。且该楼属于老旧楼房,几十年间房屋交易频繁,多数房屋几经易手,难以查找上述房屋的行为人。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结合南迎祥路34号楼-37号建筑物实际情况,我办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格管控该区域的新增违法建设,对于上述的历史遗留无证房屋及阳台外探类的违法建设,将根据市区两级的政策,在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消减存量。谢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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