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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209     部门: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24-07-10 14:59:22
芝罘区政府给我们办了个“死”证 ,谁来帮帮我们老百姓呀!
2023年底,芝罘区政府解决房产证遗留问题,帮助老百姓办理了海上明珠小区房产证,但是近期我要办理过户时,才被告知此房产不能过户,处于冻结状态。政府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就这么糊弄我们吗?要不别办证,办了证又不能用,这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吗,这是为民解决实事吗?这不是在搞形式主义吗?老百姓自己花钱买房子,买了个自己说不算的房子!希望纪委和有关部门帮助老百姓解决一下问题,给老百姓一个真正的家!

【芝罘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答复:2024-07-18 09:52:44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设定抵押权后合法出售的房屋,抵押权人同意销售(预售)并出具自动解除已售房屋抵押承诺(约定),可视为放弃该房屋的抵押权,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据抵押权人的承诺(约定),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注销该房屋的抵押权。但目前抵押权人未出具自动解除已售房屋抵押承诺(约定),因此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注销该房屋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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