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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327     部门: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陈占华     提问时间:2024-08-28 00:21:12
未进行告知收取餐具及餐巾纸费用

本人陈占华于2024年8月27日晚21:56分在烟台福山开发区天堂地酒酸菜鱼(澎湖湾广场店),消费,酒后发现结账发现该商家的餐具与纸巾均收费,商家未进行告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诉求:赔偿消费者当日消费162元
商家:天尝地酒酸菜鱼
法人:王浩
商家电话:166 5353 1538
132 6547 6219
地址:福山区杭州大街6号澎湖湾广场F1层

【市场监管局】答复:2024-09-04 09:15:48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于2024年9月4日分转至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回复和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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