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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460     部门: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张学仁     提问时间:2024-11-01 15:24:47
半数供暖户认定不合規
今年清泉公司对莱山区学府小区2号楼供暖户半数认定不合常规。本栋楼总户数应为124户,供暖户50%应为62户;但清泉公司认定夲栋楼50%供暖户为63户,公司把本栋楼最高层31层住户阁楼单独算作供暖户,这样认定不合常規。本来本栋楼够62户,就可以不加20%供暖热損费。错误认定后,则要加收20%热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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