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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532     部门: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孟庆洋     提问时间:2024-12-06 21:37:47
理发店拒绝退还预付款
投诉人于2024年9月7日通过微信平台转账在凯晴造型(店铺营业执照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凯晴美发造型工作室)
充值了100块钱剪四次的套餐(商家未告知退款相关事宜的情况下),后来因为商家原因没有消费,12月4日我联系商家进行全额退款(未用),商家无中生有提到这个套餐只有四个月有效期,以我自愿充值为借口拒绝退款,此事有微信聊天记录和微信支付记录为证据,特此投诉,希望追究商家责任,在5天内退还我100元付款。

【市场监管局】答复:2024-12-09 16:30:55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系统查询,您2024年12月6日13时27分反映了此问题,由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您于12月7日21时26分撤诉,撤诉原因:商家已退款100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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