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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547     部门: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姜昊江     提问时间:2024-12-13 08:30:35
招远玲珑供热霸王条款
华希广场6号楼701缴纳供暖费长达一个月未供暖,家里温度明显低于要求温度,要求供暖公司按照实际供暖日起收费,退换未供暖日费用!但招远市玲珑供暖以各种理由推脱,首先供暖公司自述按日收费,我缴费后一个多月没供,属于我消费了商家没有提供服务。玲珑供暖此行为属于霸王条款,另外招远市玲珑供暖行为违反公平交易,强制消费,要求依法查处!

【市场监管局】答复:2024-12-27 09:12:08

尊敬的网友,您好。供热问题建议您向相关主管部门或您所在街道反映。若您仍有疑问,您也可以拨打政务热线“12345”反映,工作人员会记录并分转职能部门调查和回复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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