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580     部门: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仇志谦     提问时间:2024-12-31 22:19:38
欺骗客户
烟台高新区顺和海鲜客人点新鲜的然后用死的冷冻的还卖一样的价格都在冰箱里面最重要的是不发工资申请人:仇志谦男,汉族,2004年10月26 日出生,住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 身份证号370828200410263218联系方式:13371248820被申请人:金元超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顺和海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622法定代表人:金元超职务:老板联系方式1861596 7531仲裁请求1.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4年3月14日至 2024年 7月16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的建议写)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欠付申请人劳动报酬2250元.2024年7月1 日至2024年7月16 日时】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2250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其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而导致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00元.
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此致烟台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仇志谦

【市场监管局】答复:2025-01-03 13:55:1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于2025年1月3日分转至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由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回复和反馈。另外,您反映拖欠工资问题建议您向主管部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