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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587     部门: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提问者:仝爱弟     提问时间:2025-01-02 18:10:40
恶意欠薪
孩子在山东虹口大酒店上班,从九月份一直拖欠工资,三个月没发工资,现在已经离职还不给结账,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起来!谢谢

【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2025-01-10 09:27:43

您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于系统限制无法流转至人社部门,建议诉求人重新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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