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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724     部门: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胡云龙     提问时间:2025-03-07 07:12:49
烟台转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
本人与烟台转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对外叫都市广告)在2021年6月签订协议转让大东夼217号店铺,对方承诺一直服务到店铺转出去为止,先收费模式。结果只做了一两个月的服务就不了了之(海港社区人员可以作证)。现举报该公司欺诈消费者,要求退换剩余款项。

【市场监管局】答复:2025-03-07 10:16:0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是转铺,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投诉,是合同纠纷。建议您可以向法律援助“12348”电话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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