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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752     部门: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庄尧君     提问时间:2025-03-19 16:47:45
手机卡欺诈
本人于2025年2月28日21:47:59在天猫平台电信华灿通信专卖店购买了一亲名为【仅发福建】9元/月188G全国通用+100分钟+本地归属的流量卡订单编号2482286052856823179。商家宣传套餐首充50赠送120,原套餐19元/月,到手9元一年后续约继续享受9元月租,激活另外赠送30元活费,并且全额退还下单费用。下单后看了商品的买家评价怀疑卖家有泄漏买家身份信息的行为,故申请退款,退款成功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22:22。3月1日下午四点受就收到了买家寄过来的手机卡,在快递员的要求下充值100元激激活了手机卡,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套餐资费与本人当时下单的流量卡资费完全不特,联系商家,商家不予处理,玩文字游戏,欺骗消费者。

【市场监管局】答复:2025-03-20 15:39:44

尊敬的网友,您好。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的规定“二、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办理、出租、出售、购买和囤积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为,全力清理涉诈号卡资源。三、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应按照“谁开卡、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电话卡、物联网卡、互联网账号的实名制管理,加强涉诈网络信息监测处置,强化风险防控。”依据《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依据本办法开展全国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工作。”综上,出售电话卡、物联网卡的主管部门为电信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为“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建议您向电信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或者您也可以拨打烟台市政务热线“12345”反映,工作人员将详细记录反映的问题并分转相关职能部门,请您保持手机畅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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