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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925     部门:芝罘区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徐梦瑶     提问时间:2025-06-19 22:03:58
在里面吃出了苍蝇
在第十一中学门口的南京灌汤包里面吃出了苍蝇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答复:2025-06-23 16:31:07

一、调查处理结果【符合处置规范037-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的诉求】:诉求人反映情况属实。幸福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接到工单后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6月17日傍晚诉求人在该店吃饭,吃完结账时告知店主碗里有两只蚊蝇,店主当时忙说我把汤浅给你免了吧,诉求人当时说不用并付费了14元。随后投诉商家。接单后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检查,其店符合《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从事生产经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 (二)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备或者设施; (三)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无毒、清洁;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加工、贮存、运输、装卸和销售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六)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七)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八)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九)生产经营场所清洁,与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 (十)遵守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 针对赔偿问题,商家愿意退费20元,诉求人不同意,要求按照1000元赔偿。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四)项,工作人员决定终止调解。 6月23日12时45分幸福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诉求人,告知诉求人诉求人表示不满意。 二、回访情况: 6月23日12时45分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幸福所工作人员孙焱用6850125电话对诉求人进行了回复。 三、诉求人是否满意:不满意。 四、经办单位: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幸福监管所 局分管负责人:于新春,承办单位负责人:周立军 联系人:杨占菊 联系电话:6850125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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