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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0978     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提问者:史运戈     提问时间:2025-07-14 17:26:28
枉法裁判、层层护短——
枉法裁判、层层护短——烟台市莱阳市行政司法系统怎么了? !
山东省2024年退休人员满70周岁增加290元,而我却因“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为由被排除在外。
依据鲁人社发【2024】4号文第4项第三条规定:(三)本通知所称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我是(全过程)国企职工,现享受37年退休工龄待遇:包括5年多军龄、17年国企视同工龄加5年实际缴费工龄达27年;补缴仅占10年。况且我所欠费责任在企业和政府,是政府安排并出资补缴的!
我们都是有工龄的人,顾名思意也好、更有上级文件白纸黑字……我是“一次性”补缴的吗?
如此清晰简明的案件,信访被莱阳人社局否定、行政复议被莱阳市政府驳回;莱阳法院一审和烟台中院二审全部败诉,他们到底是水平问题还是良知问题?难道是故意制造冤案,给社会添乱?!
年逾古稀,没有多少精力和时光和他们继续玩文字游戏。在此吁请上级党政领导、媒体和大众主持公道,促成公平正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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