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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1136     部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刘玉林     提问时间:2025-09-22 02:09:55
在早餐店吃饭吃到蛆
9月12日上午7点在泰山路南京灌汤包买了一碗粥 粥里有蛆 商家拒绝退款赔偿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答复:2025-09-26 10:25:12

接到诉求人投诉举报后,工作人员立即到商家现场检查了解情况,经查,执法人员发现商家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目前已立案调查。对于诉求人的赔偿诉求,经与商家和诉求人沟通协调,双方对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项相关规定,烟台黄渤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终止调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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