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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1195     部门:福山区市场监管局     提问者:吕先生     提问时间:2025-10-21 22:05:55
饭店扰民
小区居民房隔壁是小区外 富满嘉羊汤淡水鱼饭店,饭店晚上嘈杂声扰民。每天都嘈杂声很大,而且到晚上10点甚至更晚。严重影像我家生活休息。

【福山区市场监管局】答复:2025-10-27 15:34:21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烟政办字【2025】16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条规定范围的行为,按本文相关条款分工执行;其余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处理,由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负责。” 建议向综合执法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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