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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1237     部门: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提问者:于深太     提问时间:2025-10-31 10:35:45
通元热力不作为,主管部门请关注
福山万花城10-1-201暖气不给供热:
1、10月13日带齐所有证件在福山通元热力办理暖气开通手续且已缴费;
2、10月29日告知说此户(出租房10-1-201)于2021-11-16至2022-1-25期间有用暖费用及滞纳金;
3、不缴费为什么不拆阀门;室外阀门打开,屋内阀门是否也是打开了?怎么证明是业主打开的阀门?如果确认是用户违章用热为什么没有签字或视频或电话或短信等通知?
4、10月29 日告知通元热力客服搞错(10-1-201错写成10-2-201),1和2分不清?
5、请问证件齐全能办错?
6、是不是有故意搞错为了收欠费?
7、要想退费必须把欠费交上,12月以后再本人去退!这是国企霸王作风?
8、有欠费为什么不及时通知到?都有什么措施?
9、长达3年多不催不找?有问题推诿扯皮?垄断行业卡用户?职责履行到位?没有做到尽职尽责,是否涉嫌渎职?
10、热力公司的催缴程序是什么?
11、热力稽查一句:告知贴在门上就视为送达?我们只有这种通知方法!我们只管我们部门的事!
12、请问到底归哪个主管部门管理?这就是法治社会的官僚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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