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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61359     部门: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提问者:贺伟华     提问时间:2026-01-06 13:08:33
公司辞退15年以上员工
您好,请问公司辞退15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员工,是否合法?另赔偿如何计算?是按应发工资还是每月实发工资计算补偿金?

【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复:2026-01-16 15:54:10

诉求人所在公司要将诉求人开除。诉求人不认可公司行为,要求发放辞退补偿,针对上述情况,已向诉求人解释,若认为公司存在无故辞退的情况,诉求人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企业信息、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银行流水等)到芝罘区劳动仲裁立案,诉求人表示已知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诉求人与单位之间就赔偿金问题存在争议,已建议诉求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公司企业信息、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银行流水等)至芝罘区劳动仲裁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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