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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1463     部门:公安局交警支队     提问者:宋继勇     提问时间:2026-04-27 11:32:18
违章问题反映
2026年4月18日晚,沿着松花江路由南往北到黑龙江路右拐,路口躲避同行的电动车右拐弯过大误入对方车道(黑龙江路),当时没有车辆,及时倒车纠正行车方向,回到正确行车路线,没有逆行到底,只是被摄像头拍到,受到罚款200,扣3分的处罚。国家司法部明文规定轻微的违章并且没有造成伤害的,首犯可以减免处罚是背道而驰的,交了罚款就没事了,欢迎下次再继续违章,存在借机揽财的嫌疑,交通法是规范行车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的,不是罚款达到揽财为目的的,扭曲的交通法的初衷,恳请相关部门的领导纠正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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