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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1581     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     提问者:王一     提问时间:2026-06-29 09:35:17
芝罘区魁玉路机场路丰林集团持续白色粉尘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生活区
本人是芝罘区鲁峰社区第十五网格居民,现举报位于魁玉路与机场路交叉口的丰林集团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
该企业货运大车通行机场路时,沿途洒落大量白色粉末,车辆经过即产生大范围粉尘,夜间运输污染程度加剧。周边居民家中窗台、室外车辆全覆盖粉尘,该粉末危害人体呼吸道健康,夏季高温无法开窗;厂区附近下水道存在冒烟现象。
厂区紧邻居民小区,数百居民长期遭受粉尘侵害,日常生活、身体健康受到极大影响,不符合文明城市环保要求。
诉求:

1. 芝罘区生态环境、城管部门到现场实地勘查,取样检测污染物;

2. 责令企业立即落实防尘措施:货车全密闭运输、出入口洗车喷淋、道路定时洒水抑尘,24小时管控扬尘;

3. 对企业扬尘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安排常态化夜间巡查,防止偷运扬尘;

4. 评估厂区紧邻居民区的环境安全隐患,协调推动企业搬离居住片区。
附件上传:你截图里的居民群聊天记录,后续补充实拍路面粉尘、车辆落粉、下水道冒烟照片视频。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鲁峰社区第十五网格

【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答复:2026-07-08 15:37:12

关于烟台民意通反映枫林集团道路持续 白色粉尘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生活区的 网络舆情处置情况报告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接到关于烟台民意通的网络舆情后,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网民反映情况属实。经与社区网格员沟通,网民反馈的枫林集团扬尘问题属于车辆的运输时产生的道路扬尘。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周边道路不平整并设有减速带,车辆通行时过于颠簸会有少量物料洒落,由于夏日气温偏高,道路洒水不及时,导致车辆通过时产生扬尘。依据《烟台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52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二)城管主管部门负责直接管辖区域内市政道路,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以及公共区域内的管网、燃气、热力、绿化工程,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和消纳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车辆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 二、线上处置情况 持续关注相关舆情态势,避免舆情扩散。 三、线下处置情况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加固运输车辆物料覆盖,通过居民区时减慢驾驶速度,同时加大对出入车辆车轮清理的路面喷淋强度,及时清理散落物料,减少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我局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至社区网格员,网格员表示将联系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企业立行立改,表示将立即加大洒水强度,减速慢行,减少物料散落,降低扬尘对周遭环境影响。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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