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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1675     部门:福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提问者:陈俐     提问时间:2026-08-04 09:50:06
开发区金域河畔物业不让电动车走南门
本人是金域河畔16号楼的业主,前期已反馈小区南门禁止业主电动三轮车通行事宜。物业答复仅可录入车牌绕行其他大门,该方案本人不予接受。
依据《民法典》,小区内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享有通行权利。物业单方面设置三轮车南门禁行限制,无法提供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正式管理文件,管理规定程序不合规,对本人出行造成较大不便。
诉求:

1. 督促物业开放南门,允许业主电动三轮车正常通行;

2. 要求物业公示三轮车禁止通行南门这条规定的合法依据;

3. 拒绝绕行折中方案,请主管部门介入协调,并电话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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