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621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7-28 23:29:39
蓬莱海景苑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监管
蓬莱海景苑二期(开发商:烟台金宇置业有限公司)工程的部分楼房基础还未施工即开始预售,且要求业主一次性交纳全部房款,即要求业主面对一片荒芜的“处女地”付清所谓全部的房款!目前,对于期房预售的一次性付款,还未见到要求付100%全款的!这真是闻所未闻的霸王条款!
但是,现在国家有明确规定:如果说是高层电梯房,要公开发售,须主体建到一半以上才可以发售。而且,购房贷款(商贷和公积金贷款)不能在楼盘封顶前实施。因此,至少应该把楼盘是否封顶,作为购买期房可否付全款的参照指标。而海景苑二期的开发商:烟台金宇置业有限公司,竟然在部分未建地基,没有办理部分楼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有预售许可证,不知是怎么批下来的),在购房合同中明文要求业主一次性交纳100%房款!这种作法是严重背离国家法律,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欺凌购房者这一弱势群体!
开发商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经政府批准的,对开发商这一违规违法行为,政府难道置若罔闻吗?
对于一次性付款的业主,承担着巨大的购房风险。
首先,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开发商给一次性付款业主一次的优惠,是为了尽快回拢资金,投入房屋建设,如果开发商基金短缺,成了烂尾楼,那么业主的权力谁也没有办法维护了!如果开发商跑了,我们告都没有地方告了!
其次,如果,现金买房的业主的房子基本都被开发商抵债了,产权一时半会儿是办不下的,可贷款买房的业主产权是抵押给银行的,产权证都可以合法合时办下来。
另:“五证”是否齐全有效,《国有土地使用证》(批复土地证的面积视乎不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基础还没有的楼房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这五证在,付全款,仿佛还有保障。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8-05 15:07:21

您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的职能范畴。请您直接向蓬莱市建设管理局反映一下。电话:5636783 谢谢!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