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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717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8-29 15:24:47
姜家疃房产证何时能办
应该是2005年在姜家疃买的房,当时是五栋新楼。现在应该是坤宇家苑7#、8#、9#等楼。现在几年过去了,房证可是一点动静没有。孩子上学,落户都成了大问题。关键是好容易买个房子,却没有任何保障。感觉很不安全。可能是因为土地手续等乱七八糟的问题,再乱政府也决啊,难道老百姓真是无处说理吗?曾找寻村委、开发商都没有结果。钱是让他们赚到了。可老百姓的房产证怎么办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8-31 10:58:46

您好,房屋登记发证是依申请办理的事项,开发商如不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房管部门无法查实其办证的手续是否齐全,建议您向开发商查询其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至于合同履行、违约处理等属于合同双方的民事行为,请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通过合同约定的法律途径(诉讼或仲裁)解决。
类似的纠纷的处理,适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j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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