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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757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9-13 09:59:38
企业不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我在一家私营小厂工作。厂里有十几个人。请问该不该给我们交职工养老保险?如果该交他不交,怎么办?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1-10 10:10:23

您好,感谢您对烟台劳动保障部门的关注,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招用职工须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2008年1月1日起,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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