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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7620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9-15 10:08:08
住房公积金问题咨询
我们本是烟台水泥厂(原址在大海洋消防大队对面)的老职工,倒闭后被烟台幸福镇上的环龙集团下属的胶东宝收购,两年后这些老员工有下岗了,被推向了社会,至今为止,这些老工人都已经退休了,别的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都已经领取了,请问我们这些老工人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哪里管?何时可以允许领取???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9-15 14:09:59

你好!请先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市中心在南大街光大银行二楼,区管理部在北马路黄金大酒店2楼)查询一下是否有住房公积金,有的话,如果单位已注销,需要到工商部门开具企业注销证明,再加上退休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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