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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763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9-15 18:57:08
翡翠路居民停水10天无人问
塔山集团借口维修管道,无通知、无计划给翡翠路居民停水10天。家里老人、孩子、孕妇怎么办?谁来保证老百姓的权益?当前社会提倡稳定,提倡和谐,要求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可是现在连基本生活条件都保证不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09-16 07:57:20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二次供水管理范畴,因该处区内管道产权归塔山集团,按现有规定,应由其负责维护管理。建议业主与集团的物业部门反映,尽可能协商解决。
希望您能早日恢复正常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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