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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786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09-25 06:36:52
关于超市的安全出口问题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超市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得出租、占用。可是在我们这儿的农家乐超市竟然置广大人民的安全不顾公然将其出租,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就这个问题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却都毫无结果。试问各位领导如果这样视法律为何物???政府的公信何在???何来谈公平、公正???如果发生险情,在这国庆前夕又有谁能为此买单负责???这个情况我会在多个网站发帖,希望能引起你们的重视,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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