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840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小李     提问时间:2009-10-24 14:07:19
可否办公积金贷款
我于08年07月在青岛某医院工作并交纳公积金,09年7月来到烟台某医院工作并一直交纳至今,目前户口是青岛的,已婚,对象烟台工作,请问11月我可否办理公积金贷款,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0-28 09:37:26

你好:
请应先到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开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在本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此外材料要求与本地职工相同。材料要求可到住房公积金领取或在网上搜索下载。
颂祺。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