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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873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11-05 09:34:33
独生子女费何处领
在原单位失业,然后再就业,今年退休,去问计生委说应在原单位领,可是远单位已倒,请问该在什么地方领取?还有独生子女费事国家拨款发放还是单位自己给?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1-06 10:29:56

你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烟台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2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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