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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892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11-10 23:34:55
东方巴黎的停车场和消防通道问题
原来购买东方巴黎住房与门头房的时候,没有说门头房的一块拿来规定是停车场,现在我的门头都是车来车往的。我们的通道也是出租了商业网点,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告诉我们是消防通道。我们的居民投诉消防几次,过来了看了一下。也不当回事。物业是为了谋利把我们门口的拿来出租给予社会的人来收租金,听说还是与西大街派出所的人联合起来,出租给予社会人来管理。然而我们的请问这个停车场是合理的吗?还有我们的通道的出租是消防通道吗?以后的门口三包谁来负责。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1-16 14:33:53

您好:经落实,1、该通道不是消防通道,设计图纸为步行街人行通道。2、停车场为有正规手续停车场,不存在社会人来管理。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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