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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1892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11-11 10:33:33
退休后独生子女补贴怎么办
企业退休单位不发百分之三十一次补贴怎么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1-12 10:14:24

你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父母失业后退休、无业人员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事宜,现在等待政策的支持.
详细情况,请咨询你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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