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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9683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手机网友     提问时间:2009-12-03 23:29:55
南山集团变相押扣工资
南山集团收取押金,变相押扣工资怎么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4-19 14:49:43

您好,《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单位拖欠、克扣工资,你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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