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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1972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12-06 12:59:50
拖欠退休工人独生子女费问题
你好, 我母亲2005年退休, 现在工厂还没有哦给她发独生子女补助金, 这个问题我们多次找有关部门给我们解决, 可是现在还是一直没有解决,我想问一下我们到底找哪里可以给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还请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一下, 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2-07 13:46:44

您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从单位退休,而单位未兑现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找退休单位或此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烟台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2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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