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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004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09-12-18 22:53:56
单位扣了钱但不交劳动保险
烟台只楚屹丰模具从2008年开始交保险到2009年12月了只交了五个月的。工人的钱都扣了,到现在还有19个月的没交,反映多次都没人管。公司一句没钱难倒谁都拿他没办法了吗?现在的法律难倒都是摆设吗?工人的合法权益找谁说啊?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4-19 15:11:42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招用职工须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2008年1月1日起,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你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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