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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014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ytjc     提问时间:2009-12-22 09:26:56
因公负伤-半价买票权利被剥夺
我是一名警察,按照<警察法>的规定,我们因工负伤后,经省民政厅评残后持<人民警察伤残证>在购买车票\船票\机票享受半折优惠.可我在招远市烟草公司对面的车站购买车票是,我的权利被剥夺了.一个女售票员说"你拿的是什么?你买不起就别买."我当时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们警察为国家流血\流汗,有时间我们的生命都献给了国家,可我的这点权利却被无情的剥夺了.希望以后不要在发生此类事件了,我们出差坐飞机,机场都知道这个政策.难道我们一个国家的政策不一样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2-22 14:20:55

您好,民政部门只负责残疾军人有关待遇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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