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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2015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张淑兰     提问时间:2009-12-22 14:48:12
关于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问题
我是一退休女工,原在烟台砂轮厂工作,后来砂轮厂破产,我到双鱼磨具工作,已经退休3年多了,我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至今没有着落,双鱼磨具是我们破产后大家为吃饭,无奈集资办的工厂,我到街道居委去问,没有我的,到机电控股公司问,也没有,我不知道党和政府给我们的待遇,应有谁来落实。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09-12-25 15:09:15

您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企业独生子女父母失业后退休、无业人员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事宜,现在等待政策的支持.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市人口计生委,电话:62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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