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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2073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1-15 08:38:04
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力度
报社领导好:
我在民意通多次投诉烟台联通在宽带网上对我权益的侵害,烟台联通总是采取回避或不回复的方式,不正面的回答我是不是联通的用户,更不想解决问题。
联通在我1月7日的投诉回复中说:“原银通宽带的客户分为两种:
一类为原联通公司宽带客户,由银通公司负责装维。即客户通过原联通公司营业厅办理业务受理手续并缴纳宽带费用,通过银通公司进行安装和维护。这类客户经过“原联通”和“原网通”公司的业务融合后,已全部纳入到新联通公司的宽带管理系统中。为确保客户的利益,对续交网费的客户,新联通公司严格按照原协议规定,实施逐年递减优惠。……..”
我有与联通签订的小区光纤宽带网协议和联通出据的年费发票,很明显符合联通用户。可联通始终回避不答复或不回复。这也否定了联通领导在胶东访谈上对用户作的承诺。(【主持人】公司合并后,原网通或原联通公司原来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是否继续有效?对客户的权益是否有影响?这是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郑主任,请您向大家解释一下。 【郑延曙】公司合并后,原联通、原网通与客户签署并仍在履行中的协议将全部由合并后的中国联通承接,中国联通将继续按原有承诺为客户提供通信产品和服务,客户原有权益不会因合并受到影响。)
根据《消法》:“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我恳切希望你们在“两会”召开之际和“3.15”步伐临近之时,对侵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营造出烟台真正的文明和谐的城市。
此致
敬礼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1-19 16: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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