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我要提问
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2077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1-17 17:38:28
谁来维护我们的生育权?
我们的婚姻合法有效,但在办理准生证时却遇到很多麻烦至今没有结果。原因是我老公的婚育证明没地方签章。他的户口所在的单位已倒闭,现在只有一个工作组,他们跟居委会联合起来逼我们把户口迁走,说迁一个户口就办一个。问题是我们没有地方落户口呀,我的户口跟父母在一起属于集体户口,我自己没有房产,他父母在农村,我们也没有城镇户口的亲戚朋友可以投靠,户口真的没地方迁。这里让我们去那里,那里有让我们去这里,转了一大圈又回到原点-----找地方迁户口去吧,这是我们没有办法做到的。希望大家帮我们想想还有什么别的办法?我们到底该怎么办?我们都三十多岁了,要我们等到什么时候呀?真是遥遥无期前路茫茫啊!拜托帮帮忙吧,先谢过了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1-25 10:27:05

您好,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在生育(生小孩)前到婚后常住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申办材料:
  1.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簿;
  3.结婚证原件;
  4. 夫妻二人与双方户籍地签署的《婚育状况承诺书》;
  5. 夫妻俩人2寸合影一张(黑白、彩色均可)。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烟台市人口计生委规统科,电话:6616611转8706、8707。
提示:只有提问网友本人可参与  满意度说明
满意度调查: 查询密码:
网友回复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