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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20798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手机网友     提问时间:2010-01-18 16:42:44
税务局收这罚款合理吗?
请问,我们前面三番几次去办税务证地税局都说因为房东没交税不给办理,现在给办了却让我们先交上几百元罚款这种做法合理法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1-25 10:44:07

您好:
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联合办证2份);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联合办证2份);
3、税种登记表,1份(联合办证2份);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6、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7、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之处,请您拨打地税局的咨询电话咨询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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