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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2100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1-27 18:56:23
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我是莱山区失地农民,村里很早就不给批宅基地了,婚后只能租房住,爱人的户口是莱山区非农。我想请问,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如果不可以,村里应该怎么给我们解决房子的问题?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1-28 08:32:03

你好。市中心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进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一旦开始组织申报补充登记时,会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关注媒体宣传,届时可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
我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的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属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4256元,高于3840元(不含);
4)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须年满35周岁(含);
5)申请家庭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也从未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B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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