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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21882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3-19 13:56:01
遭遇霸王条款改怎么维护权益
我是烟台一企业职工,我们单位职工的工资是每月700元(含自己应该承担的保险部分),上岗协议上注明:加班的时候没有任何加班费,单位中层义务多出工30天。请问这是不是霸王条款,这样的要求是不是过分?我们如果去维权,当地的劳动保障部能不能公平的处理问题?毕竟职工时弱势群体。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4-20 14:41:24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你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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