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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236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4-02 19:19:20
王老吉喝出异物竟是苍蝇
维权网北京讯:江苏的刘先生于3月20日在苏州沧浪区南环新村小店里买了两罐王老吉,在刘先生喝到还剩三分之一的时候,明显感觉喝到了异物,吐到地上一看,竟是苍蝇。

  王老吉中喝出苍蝇 赔钱是不可能的事

  发现苍蝇后,刘先生立即拨打了王老吉400热线,客服人员让刘先生留下联系方式,称第二天让苏州的责人会联系他。而第二天刘先生接到负责人的电话称“今天没人,明天再去。”

  事发的第三天,刘先生终于等来了王老吉方面的人。登记后,厂家问刘先生有什么要求,刘先生称:不是我要什么要求,而是你们要给我一个说法。

  厂家方面还要把样品拿走检测,刘先生没有同意,刘先生怕这唯一的证据被厂家拿走后自己空口无凭。在刘先生执意不能拿走后,厂家人称等过几天让总公司的人到刘先生这里现场检测。

  消费者:让我怎么喝的下去

  四五天过后,厂家人过来了,第一句话就是:“公司现在抽不出人手,你看我自己买点礼品补偿你一下怎么样,如果你一定要公司处理的话,我可以跟你这么说,最多公司就是赔偿你半箱或者一箱王老吉,赔钱什么的是不可能的事。”

  厂家的人称,公司里对于这样的事情基本上都是这样处理。刘先生对此事深感气氛,明明是从王老吉中喝出苍蝇,厂家还要以半箱或一箱王老吉作为赔偿,刘先生称:“让我怎么喝的下去。”

  赔偿王老吉 消费者被“潜规则”

  “怕上火喝王老吉”,这一则频繁播出广告让大家耳濡目染的了解了它、接受了它,并信任了它,但厂家的卫生状况却让江苏的刘先生喝了上了“火”。

  然而,王老吉公司内设立的“最多公司就是赔偿你半箱或者一箱王老吉,赔钱什么的是不可能的事”让消费者对王老吉品牌产生了质疑,喝出异物给予这样的赔付好像理所应当,并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似乎成了王老吉公司应对消费者的一种“潜规则”。

  而今,人们对精神世界的充实和追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很多案件上也出现了“精神损失”这一赔付条款,希望更多的企业能意识到这一问题,承担起应付的责任,而不是单纯的物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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