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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2335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5-05 11:10:52
城管大队5月4日的回复值得商榷
城管大队5月4日对网民5月1日因商家搭台促销,噪音扰民的做法给予投诉(编号【23279】)。而大队5月4日才给答复,说什么:”中队已责令其将音响关闭,不得噪音扰民。”天大的笑话——事实是:5月3日晚上6点多钟,商家完成了三天促销任务,才偃旗息鼓、收兵回营的。你们用打‘时间差’的手段,瞒天过海、欺骗民众、哄骗舆论的做法。是不是太齬龊啦!太拿不出手来吧?这种‘贼走了抡扁担’的伎俩,是‘拿起石头匝自己的脚’,!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5-05 15:34:15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文件,噪音扰民职权归属环保局,自2010年4月1日施行。您所反映的问题中队巡查时已制止,根本不存在打时间差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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