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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3556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5-13 10:58:25
最低工资标准监管
自2010年5月1日起,烟台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我市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为920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760元。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920元的地区每小时9.6元;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760元的地区每小时7.8元。
为什么莱阳市恒润食品有限公司气调库小时工工资只有不足5元?请调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1-04-20 15:06:58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你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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