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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建议 编号:23937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5-27 16:59:21
北马路南侧那两栋楼有保留的价值吗?
26日有网民反映北马路南侧朝阳街西那两栋二层小楼不应保留应拆除,规划局答复是市政府研究要保留的。我们实地看了一下这两栋小楼摇摇欲坠,它的坐向与北马路夹了一个很大的角度,它不仅占了人行道而且还占了马路一大块,使公交车站点无法设置,希望领导能到实地考察一下,不要搞长官意志,更不能搞官僚主义。我们不太相信是市政府的决定,恐怕是哪位领导的个人行为吧!小楼保留下来难道还能叫原业主回来营业吗?这才能让人信服,不知是谁或哪个单位与哪位领导有什么关系要捡一个大便宜了!干住房。小楼应拆除!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6-03 11:32:10

(zf)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北马路南侧两栋近代建筑根据市政府的意见予以保留,目前市建设局正在按照市政府意见进行改造,希望您继续关注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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