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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4094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6-02 10:38:30
芝罘区新桥国际物业管理问题
我是新桥国际的一名业主,因为安装地暖铲除房屋地面浇筑层与物业产生纠纷,咨询解决办法。我拿钥匙时物业人员并没有告知不允许砸地面,并且在小区大门口,物业办公室门口均张贴大幅广告,写有提供电镐砸地、砸地面服务的字样。现在他们却说我私砸底面,并私自停了我的电,让我签协议要扣装修押金。请问面对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问题二:物业说不交物业费就不给交电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6-04 08:28:42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1、应与物业公司签定装修协议。2、根据物权法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应积极交纳相关费用。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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