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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4759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6-26 08:53:21
芝罘区升平街公共空间私建营业用房
6月26日早晨,芝罘区升平街又一较大简易营业用房建起来了(卖彩票),把我们市民的公共土地再次吞嗤一块,原本好好的苹果雕塑后面被一简易房占领,而这仅仅是这个地方建起的第6个在公共土地上简易营业用房,而结果是仍然无人管理,无人问津,眼看着老百姓的公共空间和利益被占领。
烟台是沿海开放城市,是全国卫生城市,是文明城市,但我们的城市管理却达到了这么“高”的水平?什么叫宜居城市、什么叫文明城市,难道这就是。可以说,自从升平街的超市建立后,相继两家水果摊“落户”该地,使原本宽敞的道路被占的仅能通过一辆车,随后卖烧饼的来了,卖其他东西的也来了,干干净净的地方现在是乱七八糟,一片狼藉。更让我们这些在此地住了几十年的百姓感到生气的是,超市、水果摊、小吃点的建立,竟然有了“聚集”效应,南边原本偌大的市民休息广场,几天之内盖起了两家简易营业用房,分别卖豆制品和炒饭、炒菜,卖炒菜的竟然在广场上摆桌椅,成了马路吃饭点。。。。。。
还有,升平街22-26号居民楼下面的三家饭店,全把后面的墙打开,私自拓展出来一大块地方建起了简易房,拓展自己的饭店空间,后面的卫生不堪入目,尤其是夏天,油污满地,气味难闻,而这一切仍然无人管、无人问。我们百姓不知道反映过多少次,而现在不但没人管,反而变本加厉。
请问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管理部门,这就是文明城市、宜居城市、卫生城市吗,这就是整天所说的魅力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如果不解决我们将继续反应,必要的时候采取其他措施。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6-28 11:10:15

(ZFZD)您好,感谢您对规划部门的信任。根据烟政发(2010)053号文件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分工:依法查处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对城镇道路两侧建筑物进行外部装修、改建临街门窗,在建筑物外顶部、阳台外或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对建筑物外走廊、阳(平)台超出建筑物外墙面进行封闭,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等行为。建议您所反映的问题向城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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