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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投诉 编号:25355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7-15 13:40:30
锦绣物业为何不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列》实施一年多了,烟台的房管部门宣传了多少,贯彻落实的如何?报纸电台,互联网曾多次披漏过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难道不值得深思一下吗?请问锦绣新城作为烟台的首批经济适用房,在全省乃至全国名扬在外。的确政府给烟台市民办了一件好事实事,可我们的物业管理为何跟不上,这让我们居民很是不解。小区的院墙由于物业管理不善破烂不堪,晚上小区的灯光残缺不齐。灯泡已坏无人修理,小区的水到出横流。和物业关系好的可以直接接到外面浇庄稼,而且长期这样有时从早上到晚上。保安竟视而不见,外面的水管裸露在外面竟然成了一些私家车主的专用洗车场地,难道你们都看不见吗?再说锦绣物业为何不响应国家的号召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业主该如何为自己维权,希望贵单位给锦绣新城的业主们一个合理的答复为盼。谢谢。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7-19 09:01:00

您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09年1月8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第六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谢谢![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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