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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类型:咨询 编号:25711     部门: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     提问者:水母网友     提问时间:2010-07-26 19:02:44
贷款买经济适用房问题
您好,我刚参加工作满一年,现在单位及收入比较稳定,公积金单位也给交够一年了,我本是外地的,一年前在烟台刚落了集体户口,可在贷款条件中,我没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可作抵押,我看烟台政府网上说同意以现在要买的房子做抵押也行,请问是不是这样?我买经济适用房本就是第一次买房,没有东西可作抵押或质押,我能不能以现在要买的经济适用房作抵押来办贷款?贷款条件能不能为我们这些没有房产可抵押的人考虑一下。另外,网上说公积金贷款可贷30万,我最多能贷多少钱,因为工作才一年,交的公积金数额也有限,想问一下贷款数额受不受所交纳的公积金数额的限制,我想贷十五万元,可以吗?如果不可以的话,我可以贷到的数额有多少?怎么计算?另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是到烟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还是到各区的管理部办理,请问你们的办公时间是什么时候,中午12点——2点能办业务吗?周六周日办公吗?谢谢您的答复。

【部门调整前所有问题】答复:2010-07-27 10:43:59

你好:
  在申请贷款时,贷款抵押状态为预抵押,同时开发商做阶段性担保,待开发商办出房产证后办理正式抵押,就是你提到的用所购房作抵押。
  贷款额度一般是根据收入来核算,不受公积金余额多少的限制。
  贷款额度应是合同金额减首付款金额,余款为贷款额。具体能够贷多少在这里无法给予准确的答复,您可以查找上海或北京的公积金网站,上面有贷款额度的计算器。
  8月份发售的经济适用房到底再哪办理还未明确,在签订合同时咨询666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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